一、遵守医德规范,尊重、关心、体贴病人,语言文明、热情、耐心为病人服务。
二、工作时间服装整齐,鞋帽符合要求,佩戴进修生胸牌,不浓妆艳抹,不得染发、穿高跟鞋、响底鞋、留长指甲及戴耳环、手镯,违者不得上岗。
三、进修期间不得中途转科,不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时间、学习内容和要求,一律按我院统一安排进行。
四、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不脱岗、不串岗,迟到三次或旷勤者退回原单位。
2、进修期间无休假、婚假及探亲假等,节假日按科室排班轮休,不准存假,不随便请假。病假一律出具本院或二甲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二天以上的病休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则必须上报护理部批准并联系原单位。不得以打电话或其他任何方式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3、尊敬老师,团结互助,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服从病房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的安排,擅自换班者按旷工论处。
4、注意安全,下中班者应在病房值班室休息,夜间不得离开;上夜班者应在20:00之前到病房休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上班时间不得看非专业书籍,严禁嬉戏,不得与患者及家属超越正常护患关系。
6、不准在工作区域进餐及穿工作服上街、到食堂进餐。
五、谨慎、细心,爱护公物和病人的一切物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六、严格遵守《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虚心好学,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出现医疗纠纷、差错和违纪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停止进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七、凡缺乏基本道德、做损害医院、集体、病人、老师利益者取消进修资格(如私自取用药品、医疗用品、偷窃他人财物等)。
八、不论任何原因,凡中途自动放弃进修或被退回原单位者,一律不退进修费,亦不出具进修证明。